09《公共基础》考试重点:质押概述

发表日期:2009-7-28  来源:中国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网

1.动产质押

动产质押,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,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。

2.权利质押

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类权利可以出质:

①汇票、支票、本票;

②债券、存款单;

③仓单、提单;

④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、股份;

⑤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、专利权、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;

⑥应收账款;

⑦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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